人居环境健康标准(室内标准)
空气环境质量
1、(通风排气)室内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通风)住宅的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无通风死角。
(2)(排气)厨房、卫生间应采用竖向或水平方向的集中排气系统,应有防倒灌、串气和串味的有效措施。
2、(空气污染)应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制止室内空气中的病原体和有害物质的侵害。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期间,应有室内新鲜空气交换和补充设备。
3、(装修材料)防止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措施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选用对人体不构成危害的建筑材料。各类建筑材料含有放射性污染物氡、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
各类建筑材料的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表2
注:(1)各种建材应该注意室内的日常事故的发生,不应含有石棉纤维纸。地面材料应有防滑的措施。
(2)不得使用107胶。
4、(室内空气)室内空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 表3
(厨房空气)厨房内空气质量采用通风换气次数作评价,厨房通风次数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厨房内通风次数指标 表4
注:厨房面积以6m2计算。
5、(室外空气)居住区空气污染物总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居住区空气中污染物控制指标 表5
6、(场地)居住区的建设,在设计前应进行场地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和土壤氡浓度水平的测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应有环境指标的检测报告。
热环境质量
1、(围护结构)应在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同时,有效地保证室内环境的舒适度。住宅室内温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住宅内空气热环境指标 表6
2、(密闭)住宅外窗应采用双层或中空玻璃。外窗及玻璃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寒地区不低于II级,寒冷地区不低于Ⅲ级,其他地区不低于Ⅳ级。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Ⅱ级。外墙宜采用外保温技术,并有效切断冷桥,外墙导热系数根据有关规定选择。
3、(设备)采暖系统的选择应符合节能的要求,宜采用分户计量、室温调节系统。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应注意定时补充新风,室外机宜隐蔽安装,有组织排放冷凝水。
4、(节能)住宅采暖、空调及热水供应积极利用工业余热,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绿色能源。
声环境质量
1、(室内噪声)应加强住宅室内噪声的隔声与防声措施。制定住户间和外部噪声的隔声对策,并考虑管道、泵和电梯等隔声措施。室内声环境应满足表7、8、9允许噪声的标准。
室内允许噪声标准dB 表7
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标准dB 表8
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dB 表9
2、(住区噪声)居住区声环境应符合表10的规定。
居住区声环境标准dB 表10
3、(噪声防治)健康住区应尽可能远离噪声源,当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林带;采用窝蜂隔声窗、隔声墙体或其他隔声措施。健康住宅尽可能采用一次装修到位措施,减少装修噪声对住户的干扰。
光环境质量
1、(照度)室内光照度分为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两部分。
(1)(照明)室内照明应满足表11的规定。
室内功能空间照度指标Lx 表11
(2)(采光)室内采光系数(室内全天光照度与室内距离采光窗中点地面1米高、1米远的采天然光照度)≥1%,主要居室的窗地比不应小于1/8。
2、(日照)住宅套型应具备日照的条件。寒冷和严寒地区每套住宅至少有一间居室,四居室以上至少有两间居室,有效日照时间大寒日不低于3小时。
3、(光污染)住宅应避免视线干扰,有效地保障私密性。住区无霓虹灯、汽车引灯和强烈灯光广告,能有效防止玻璃幕墙等产生的光污染。
水环境质量
1、(供水质量)居住区内供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量三个方面应具备有效的保障措施。
2、(饮水系统)居住区饮水系统应有分质供水措施,包括生活饮用水和直饮水两类。应保证给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标准。
(1)给水水网用材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
(2)取消水箱的设置,防止水箱、供水管道二次污染。
居住区生活饮用水质指标 表12
直饮水应采用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经过深度加工处理后应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T94—1999)的要求。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表13
应设有定期送检制度,给水系统设有安全报警装置。
3、(水压水量)用户水压稳定应有保证措施。宜采用调频、调压水泵技术。用水量应按不少于200升/人·日计算。